原因如下:
第一,民国的现代教育刚刚起步,还达不到今天的水准。
满清崩溃后,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时正式颁布《大学令》,规定大学教师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三个级别。
1917年,教育部公布了《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令》,规定了大学教师晋升的五个标准:一是教授的表现;第二,每年教学时间的多少;第三,所教科目的性质;4.作品和发明;5.社会声望。
那时候中国的大学很少。到1922年,中国只有31所大学,各种制度都在逐步完善。
以上规定只是政府规定的,涉及到大学就不一样了。
以清华大学为例,直到1932年校务委员会才正式通过《国立清华大学教师服务及待遇规程》,规定清华大学教授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在研究生院工作满三年或者取得博士学位,在大学任教满二年或者在研究机构学习满二年,或者从事专门职业满二年的;(b)在其学科领域有学术创造或发明者;(三)在大学或者相当于大学的学校中担任教授、讲师,或者在研究机构中从事专门职业的学习或者工作累计满六年并有特殊成绩的。”
显然,这个门槛不低。
鲁
迅学历是日本仙台医学院毕业生,意思是没必要。而且医学院不是大学,最多属于医学院和专科水平。
换句话说,鲁迅的学历是中学,毕竟算漂洋过海了。
所以鲁迅回国后,只能在家乡中学当老师,没有资格在大学教书。
鲁迅于1918年开始写小说,不久就出名了。
当时我国大学的体系尚未形成,师资力量匮乏,往往会招聘社会精英担任讲师。
于是在1920年,鲁迅被聘为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的讲师,讲授中国小说史。
鲁迅从来没有在这些学校做过教授,充其量是个兼职讲师,讲讲中国小说史。
因为鲁迅本人是小说家,他还能做到这一点。
但讲师是讲师,教授是教授,兼职讲师和专业讲师也是性质不同的。
鲁迅只是兼职讲师,对学历和资历没有要求。鲁迅也一直在讲小说史。
二、厦门大学录取鲁迅的原因。
鲁迅在厦门大学当教授才几个月。
1926年8月,鲁迅离开生活了13年的北京,前往福建厦门,在厦门大学任教。他的月薪是400银元,相当丰厚。然而鲁迅只活了三个月就辞职走了。
厦门大学为什么让鲁迅当教授?很简单,它刚刚成立。
厦门大学当时是私立大学,1921年刚刚成立。这是用福建华侨特别是富商的私房钱建立的,目的是使华侨弟子能在家乡上学。
当时没有校舍,只好借用集美学校上课。第一年只有三个班,不到20名教职工。
更糟糕的是,1924年,厦门大学爆发学生运动,欧怀等300多名师生离开上海,把厦门大学翻了个底朝天,建起了大夏大学,也就是华东师范大学的前身之一。
因此,鲁迅到来的1926年,恰恰是厦大的困难时期,急需扩大师资队伍。厦门一直以来规模都很小。直到1936年,也就是建校15年后,学校只有3个学院,9个系,300多名学生。
也就是说,鲁迅被厦门大学录取为教授。但是厦大当年什么都不是。小规模的私立大学什么时候能开还不好说。
所以鲁迅有这样的想法也就不足为奇了
此时,北伐已经打响。在中山大学文学院院长郭沫若随军北伐后,时任中共广东党组织最高负责人的陈延年提议并计划及时邀请鲁迅先生来穗,接替郭沫若的职务。
然而,鲁迅在中学没呆多久。国民党在四月才开始清党反共,屠杀共产党员。
那时候鲁迅和党员有很多接触,4月份从大学辞职,9月份离开广东去了上海,再也没有教书。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鲁迅到上海后就和许广平同居了,这无异于纳妾。许广平曾经是鲁迅的学生,当时的师生恋是违背师德的。
虽然这是你我之间的私事,当事人不在乎,但鲁迅树敌众多,肯定会有人攻击的。鲁迅不能再当老师了。
说白了,鲁迅之所以能在这些大学里当讲师、当教授,是因为民初的大学太少,大学教师短缺,所以大大降低了标准,让一些名人标新立异地授课。
事实上,大学制度变得越来越严格。
根据1941年通过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本校教师资格标准》,副教授除教授外,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研究生院工作满三年或具有博士学位者;(b)对其研究做出重要学术贡献的人;3.在大学或者相当的学校、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副教授、讲师满四年,或者从事过特殊职业,有特殊成绩的。”
指导教师还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两年研究生工作或拥有硕士学位;对其研究做出学术贡献的人;3.对专门职业有特殊经验的人。”
教师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之一:
“A、优秀大学毕业,在大学或同等学术机构从事两年教学或研究;2.在某一学科上有专门知识或者在教学上有特殊成就的。”
换句话说,在40年代,只有中学学历的鲁迅没有资格当教授或讲师,只能当临时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