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没有还清债务,清朝一直还债到灭亡,民国接手再还掉其中一部分,新中国拒绝承认一切不平等的外债,到现在清朝的百年老账已经彻底失去法律时效。
关于清政府的外债,最新的新闻是发生在2020年,以美国田纳西州众议院【马克格林】为首,3个共和党人发起1个议案:要求中国政府偿还总计1.6万亿美元的债务,要给将近2万名美国人兑现金钱,他们持有清政府、民国政府所发行的债券。
在这之前,美国民间也有人发起过向中国人要钱的倡议,他们也明白已经过了追讨期限,但是炒热话题有助于让债券在收藏市场里升值。至于马克格林发起的议案,更多的是带有政治目的,打“中国牌”给时任总统【特朗普】施加影响。
话说,“武昌起义”是清朝灭亡的导火索,而这场起义跟外债有关联。1911年,清政府向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借款600万英镑,归还期限40年,拿粤汉铁路、川汉铁路的修筑权为抵押。结果引发“保路运动”,武昌新军主力开赴四川镇压,导致湖北兵力空虚,给武昌起义创造良机。
接下来,星火燎原不可阻挡,清政府很快于1912年倒台。那么,这笔600万英镑借款就大部分落到民国政府手里,既然拿到真金白银,还钱就理所当然。事实上,民国政府为得到列强们的承认,对于清政府所欠的一屁股债是甘心“背锅”。
之前,清政府是勒紧裤腰带,分批次给列强还钱。从最早《南京条约》的2100万两白银,到《马关条约》的2亿两白银,再到《辛丑条约》的4.5亿两白银(即“庚子赔款”),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外债。这都还只是本金,加上利息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如《辛丑条约》规定39年内还9.8亿两白银。
后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清政府的欠账,有一部分被免掉、停付、退回。还是拿“庚子赔款”来说,“十月革命”后的苏俄政府放弃赔款,一战失败的德国被停付赔款、美国等少数国家退回一部分赔款。
尽管还款压力减轻,但是基数太大,民国政府还是要咬牙还。据统计,从1902到1938年的37年里,在扣除一部分退款外,中国实际支付给列强的赔款数额依旧有5.76亿两白银,约占总数的58%。
1939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出通告宣称停止支付庚子赔款,因为抗日战争已经打红眼。一方面是中国的财力变得很紧张,抗日的各项支出非常大;另一方面不能把欠款还给日本,这简直是给自己打脸。值得一提的是,清政府欠的钱,日本人自始至终都在向中国追讨。
下一个阶段,就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政府不承认一切不平等的条约、不承认一切不平等的外债。毛泽东主席,曾形象地说“解放后,我们必须认真清理我们的屋子,从内到外,把那些脏东西通通打扫一番,好好加以整顿。等屋内打扫清洁、干净,有了秩序,陈设好了,再请客人进来。”
英国人一直重实用,当时在中国有着重大利益,特别是在香港。1950年,趁中国人民还在“打扫房子”,他们就来“拜访”,并迅速建立两国外交关系。有鉴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中英之间最终在1987年签订《关于解决历史遗留的相互资产要求的协定》,中国人吃点小亏付给英国人2300万英镑,英国人这边拿出380万美元给中国人,从此双方的历史遗留资产结清。
至于美国等国家,一直没有跟新中国建交,他们想要这笔旧账,只能向在台湾省的蒋家人要。等到1979年,中美正式建交,清朝的那些债务早到期,而且过了追讨期限。另外,根据国际惯例是“不需要偿还恶债”,意思是说上一届政府借的钱,没有让国家获益、没有让现政府受益,就不需要还。还有国际间有“主权豁免原则”,任何一个国家不能成为被告,也不受他国司法管辖。
总之,清政府欠下的一屁股债,基本上属于不平等的债务,民国政府在列强压力下,被迫还掉一部分。新中国拒绝承认这些乌烟瘴气的债务,这么多年过去,带着耻辱的百年老账已经被扫进历史故纸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