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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刑”是封建社会仅次于“斩首刑”的重刑,无数“江湖豪杰”在严酷的审讯中活了下来,却死在了流放的路上。就连押运员面对浩浩荡荡的押运路,也觉得前路漫漫。但是为什么要押解的女囚在各位大人眼里会变成“烫手山芋”呢?
要了解流放之刑,首先要从古代的社会结构和人口分布说起。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一直以中原为中心向外辐射繁衍,正因为如此,中原的繁荣和边疆的落后贫穷是极不平等的。但在生产力不发达,人口受土地束缚的封建社会,如何在不进行大规模人口迁徙的情况下开垦边疆以达到开疆拓土的目的,成为了每一任封建帝王的心结。
“流刑”也正是在如此的时代背景下诞生,犯下重罪的罪犯成为开拓边疆的最佳人选,既能体现救死扶伤、洗心革面的王朝气度,又能开拓边疆、壮大边疆力量。为什么不呢!在基础设施和卫生条件极度不发达的古代,只能靠走的流放成为了死亡率最高的刑罚之一,甚至出现了囚犯宁可自尽也不愿承受流放之苦的乱象。
宋初,刺死、流放成为大宋法律中最常见的刑罚。梁山好汉一半以上遭受此刑,腰挂佩刀,手握水火棍的衙役一前一后押送着颈带枷锁、脸刺金印的囚犯,或许是许多人对流放最直观的印象。然而,这条看似平静的流放之路,却成了许多囚犯的死亡之门,踏上了漫漫征途。风和太阳只是最基本的测试。一旦接触到枷锁的皮肉被路磨破,鲜血淋漓的伤口或许会陪伴流放之路的后半程。军官的殴打、责骂和虐待司空见惯。即使一个犯人死于迫害,谁会关心一个犯了重罪的犯人的死活?况且在交通和信息不发达的古代,意外死亡本就属家常便饭!
当然,“死得其所”的人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漫漫长路,期待劳役结束后能重获自由,返回家乡。从人们的角度来看,流放之路是对囚犯和看守的双重考验。毕竟除了镣铐和镣铐,我官走的路不比犯人少。一路下来,面对山匪的危险甚至远高于那些服刑的人,毕竟对于杀官造反的山匪来说,劫杀衙役逼迫罪犯入伙是扩充人手的最好手段。
临行前,收受犯人家属贿赂,能在旅途中控制犯人生死的军官,成为古代县官中的热门职业。热门中的热门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押送“女囚”,不管多苦多累,路途多远,官员们都会抢着去做。
古时候女人持家,衙门没有“女性公务员”官。可想而知,被男衙门“特殊照顾”的女囚们的处境有多惨。基本上他们一旦进了监狱大门,就深似海,屈辱和压迫会伴随他们一辈子。在许多女囚的心中,流放比杀头更可怕。
女性的身体素质远不如男性,缺水缺药,风餐露宿,让本来就虚弱的女性不得不承受更大的考验。即使他们侥幸逃脱,到了不毛之地也可能只得到更悲惨生活的开始。010至59000白天,他们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晚上则是边防军士兵的侵犯目标。由于她们的女囚身份,她们无处申诉。可以说天天不应,地不灵。所以,在古代,女囚一旦被等同于流放,就永远无法回归正常生活,哪怕有幸活到刑满。
但面对流放,犯人家属没有别的办法逃脱惩罚,只好向军官行贿一倍,让女犯人在旅途中得到照顾。这是一个有利可图的行业。比起需要时刻防备犯人逃跑反击的男犯,护送娇弱的女囚显然更容易,在男性比例达到90%以上的边境,简单想想就可以猜到她们将面临怎样的境地。。难怪军官们都在争夺押送女犯人的好工作。
虽然到了近代,随着封建王朝的覆灭,流放早已淹没在历史长河中,但不得不说,在男女权利极度不平等的古代,女性所遭受的非人待遇实在令人痛心。从审判员宣读判决书的那一刻起,生活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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