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我国宪法制定的权利归属属于谁?
我国宪法制定的权利归属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利。全国人大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则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负责全国人大的日常工作,也是我国宪法的守护者。
在宪法制定过程中,全国人大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意志,代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制定了我国宪法。这也说明了我国宪法制定的权利归属属于全国人大。
在我国宪法制定的历史中,全国人大先后制定了五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和2018年颁布的宪法。每一部宪法都是历史的产物,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和政治情况,体现了全国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总之,我国宪法制定的权利归属属于全国人大,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