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除南京条约和天津条约的不平等条款。南京条约和天津条约是第一次鸦片战争和第二次鸦片战争时,中国政府与西方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规定了西方列强在中国的一系列特权,如中国必须向西方列强支付赔款等。北京条约的签订,废除了这些不平等条款,使中国恢复了主权。
2.割让中国的一部分领土。中国必须割让台湾、澎湖群岛和长江以南的地区给英国。这些领土的割让使中国的领土面积缩小了,也让中国的国家尊严受到了打击。
3.开放通商口岸。中国必须开放天津、新口岸、重庆、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8个城市的通商口岸。这些口岸的开放,为西方列强在中国的贸易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也让中国的经济受到了西方列强的控制。
4.赔款。中国必须向英国和法国支付赔款4500万两白银。这笔赔款的支付,让中国的财政状况更加困难,也让中国的国家形象受到了打击。
5.外交使节的居留。西方列强的外交使节可以在北京居住,并有权监督中国政府的行政管理。这一条约的签订,让中国的主权更加受到了限制。
总的来说,北京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的近代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带来了新的挑战。北京条约的内容,反映了当时中国政府的无力和中国与西方列强的不平等关系,也为中国的外交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历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