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做了一辈子光棍!
60多岁,突然一个疯狂的女乞丐上门,要求在一起。
我叔叔和这个疯乞丐的故事很神奇很奇怪!
这是我的一个邻居。我们叫他叔叔吧。唐大爷从小就有小儿麻痹症,走路总是一瘸一拐的。
小时候模仿他走路的样子,被父母骂过。
总之,唐叔叔是一个被大人鄙视,被小孩嘲笑的人。
大叔家庭条件很不好,小学都没毕业。不过我还是认识一些字的,基本的加减乘除我也能看懂。文化基本是小学四年级水平。
除了瘸,一切正常。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当然是因为家里穷,大叔一直找不到结婚对象。
小时候看到很多媒人给他介绍女人。当然,他们都是已婚或身体残疾的。总之最后没成。
甚至小时候也发生过这样的事,充满那个时代的特征。
有一天,村里来了一个女乞丐,30岁左右,有点疯疯癫癫,有时还一丝不挂。
没有人知道那个乞讨的女人是从哪里来的,也没有人听得懂她说的方言。
那时候毕竟很多人没出过远门,普通话也不普及。这个女人似乎也不会说普通话。而且她的心智有问题,很难和她沟通。换句话说,她不想过多谈论自己的人生经历。
当时很多村民看到这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乞讨都很反感,还警告我们小孩子离她远点,不然她会吃了他们。
然而,女乞丐几次去叔叔家讨饭,叔叔都没有赶她走,每次都给她一些粥和咸菜。
好像没多久,乞讨女就直接住到了叔叔家。不知道是舅舅的刻意挽留,还是疯女人的愚蠢。简而言之,这两个人实际上住在一起。
村民们也很高兴。恭喜唐叔泡妞,终于圆了男人的梦。
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这个女人除了满足她叔叔的某些方面,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想做。整天懒洋洋的,睡觉,吃饭,看电视,发呆,时不时的傻笑。
但毕竟舅舅没碰过女人,现在白找了一个也挺开心的。他对女性非常关爱,对一切都很包容。
一个多月后,女方逐渐恢复正常。我开始做一些家务,我开始注意我的形象。我会洗个澡,认真洗头。和附近的女性也开始有了一些正常的交流。
但为了生活,她总是守口如瓶。
叔叔不逼她,也很开心她能过正常人的生活。
那段时间,舅舅的脸上总是喜气洋洋。毕竟能白捡个老婆,做个健康的女人,那真的是烟熏火燎的祖坟。
大叔的父母和邻居也曾偷偷提醒过他,现在的女人精神都很正常,随时都有可能跑掉。
父母还提醒舅舅,女人去镇上赶集,要跟着她,免得她“迷路”。
但我舅舅毕竟是个瘸子,走路没有女人快。跟了他两三次,他就放弃了。
一天,又是镇上的集市日。这个女人让她叔叔给她50元钱。她想去镇上购物。
那一天,女人也洗了澡,穿了干净的衣服,洗了头发,打扮得很好。
像往常一样,舅舅给了女人钱,女人就出去了。
像往常一样,那个女人那天没有回来。
第二天,舅舅展开了全村搜索,没有发现女人。
那时候爸爸刚买了一辆摩托车,叔叔让爸爸开。他扩大搜索范围,找了几天,还是没找到女人。
几天后,我叔叔发现他藏在衣柜里的800元人民币不见了。
但是,舅舅经常进城,在街上东张西望,摇摇晃晃,喃喃自语。
大叔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老婆”在镇上走失了,精神病复发了,可能是被什么人收留了。他必须找到她,带她回家。
村民们认为,现在患精神病的应该是大叔。
是的,在“老婆”出走后,舅舅陷入了深深的抑郁,总是幻想着“老婆”会回来,总是在家里默默地抓着“老婆的衣服。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舅舅慢慢恢复了。
每个人都说那个女人是骗子,但我叔叔不想那样说她。
对于我舅舅来说,那是他三十多年来第一次把自己的真爱给了一个女人!
30多年的废人生活没有波澜。正是这个女人的到来,让他尝到了爱情的滋味和男人的快感。他怎么能轻易放下,忘记呢?
短短两个月的“结婚”生活,舅舅会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忆,去遗忘。
故事发生在大约30年前,现在我叔叔已经60多岁了。
自从那段短暂的“初恋”和“结婚”之后,舅舅再也没有碰过女人,当然也就再也没有过婚后的生活。
这并不是说他对那个要饭的女人还有执念,而是一个又老又穷的瘸子,谁会看重?
时光荏苒,星移斗转,30年过去了,舅舅和女乞丐的往事,甚至是村里最八卦的女人,早已不再提起。
可是,谁能想到,舅舅和乞丐女人的故事会有后续?
两年前,我的叔叔在镇上的市场摆摊卖菜,所以他偶然遇到了这个乞丐。
虽然已经30年了,但两人还是互相认可了。
这一次,这个女人告诉她叔叔她生活的秘密。
女方是外省的。那一年,女方和老公来到我们城市,在工地上打工。
女人的老公脾气不好,经常喝酒,经常辱骂和诅咒女人。
一天晚上,那个男人又喝醉了,又开始咒骂和殴打那个女人。
在与对方的打斗中,女子摸到一块木头,直接朝男子头部扔去。
那人砰的一声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女子吓坏了,什么都没带就匆匆跑了出去,连夜离开了工地。
于是一路逃亡,一路流浪,女人流浪到了我们村,遇到了我舅舅。
女人的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觉得自己杀了人,自己杀了自己的丈夫,马上就要被警察带走。所以她整天精神恍惚,渴望饱餐一顿,精神失常。
但在舅舅的悉心照料下,女子的身体和精神都逐渐恢复了。女方说她第一次感受到了爱情的味道和婚姻的幸福,是和叔叔在一起的时候。
然而,一个女人知道她是一个杀人犯,警察迟早会找到她。女方也很想念家里只有七八岁的儿子。她决定在警察找到她之前回家看望她的儿子。
于是,那天,女人借口去赶集,拿了她叔叔800块钱,上了一辆公交车,悄悄地走了。
回家后,女子惊讶地发现,丈夫并没有死,只是头部受了伤,而且已经回到家中受伤。这个女人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警察从来不上门。
男方对她的态度不变,女方坚决离婚,干净的走出去,儿子也坚决跟着她。男人连儿子都不想争。
女方说,离婚后,她也想过带儿子去找叔叔。但想到舅舅是个瘸子,家里很穷,可能儿子得不到基本的保障,我就放弃了。
几年后,女方嫁给了同村一个比她大很多岁的离异男子。这段婚姻没有爱情,只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女方希望儿子的生命有保障,男方希望身边有一个更年轻的女人。不过,比那个家暴男好多了。
几年前,一个女人的第二任丈夫因病去世,他们没有自己的孩子,儿子也已经长大结婚,不再在身边。女人在感到孤独寂寞的时候,就会想起30年前的那个瘸子。
就这样,女人回到老家,找了好多天,却真的找到了我舅舅。
大叔和女人已经同居两年了。他们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公开说他们是夫妻,但是我们邻居已经默认这个女的是堂妹了。
女人的儿子偶尔会去看她,他只是对他叔叔客气。大叔当然也很豁达,他明白两人只是同居而已。
然而,那又怎么样呢?有个人在身边总比一个人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