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十起英烈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包括维护英烈个人利益、烈士合法权益、烈士纪念设施等案件。旨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期烈士表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大力保护英雄烈士的个人利益。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人以“还原历史”、“探究细节”为名,通过网络媒体歪曲历史,诋毁、贬低英雄烈士,造成恶劣影响,激起社会各界强烈愤慨。
此次发布的保护英烈权益典型案例中,有8起案件涉及侵犯英雄烈士的姓名、名誉、荣誉等人身利益,既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和制裁诋毁英雄烈士形象行为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
笔者注意到,典型案例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对英雄烈士个人利益的保护。二是推动落实烈士抚恤优待政策。第三,服务保障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第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典型案例涉及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英勇牺牲的革命烈士,在国家建设中无私奉献的英雄烈士;有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冰雕连”等英雄,也有近年来保家卫国的英雄烈士;我们身边有因公殉职的缉毒警察,也有“杂交水稻之父”、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院士。应该看到,袁隆平院士虽然不是烈士,但他为人民的自由幸福和国家的繁荣富强做出了巨大贡献。他是英雄,就要适用保护英雄烈士人身利益的相关法律规定。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和其他个人利益受法律保护,其荣耀不容亵渎。”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说。
推进烈士抚恤优待政策。
人民法院在推进落实烈士抚恤优待政策中,注重人文关怀和精神慰藉,突出解决烈士家属后续生活保障、救助帮扶等实际问题。用正义的力量,推动保障烈士家属享受烈属金和抚恤金,以及教育、就业、养老、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优待。按照国家规定,树立关爱、尊重烈士家属的良好社会风尚,褒扬烈士家属勇于牺牲的精神风范。
“我们这次选取了一个维护烈士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本案中,革命烈士陆某的遗孀董某已83岁,多年来一直由其孙女陆某照顾。老人的房子拆迁时,为了照顾烈士家属,政府专门给老人批了一套房子,并根据老人的意愿在拆迁协议上加了他孙女的名字,注明房屋产权在董去世后归陆所有。陆擅自将房子卖给同事李。后李起诉陆某、董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被法院以陆某无权处分为由驳回。判决生效后,李仍占有该房屋。
2022年,董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多次要求李某搬出,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搬出涉案房屋。
法院认为,老人的孙女陆某将房屋转卖的行为是违法的,违背了政府给予优待的初衷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由于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已经成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行为不仅构成对英雄烈士个人利益的侵害,也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人们应该承担三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
《民法典》第185条、第1000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的。损害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并应与该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称。如叶某等人诉某信息公司名誉权纠纷案,某信息公司篡改叶挺烈士革命诗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伤害烈士感情。叶挺烈士近亲属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该公司承担在全国媒体公开刊登道歉公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精神抚慰金等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诉讼主体可以是英雄烈士的近亲属;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次公布的三个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就属于这种情况。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犯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侵占、损毁、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行为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如李某、吴某侵害英雄烈士荣誉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两人身着仿纳粹军服在萧山烈士陵园拍照并在网上传播,损害了公共利益。除了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外,还因违反治安管理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刑法修正案(XI)增加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明确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定为犯罪。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保护英雄烈士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如本次发布的三起刑事诉讼典型案例(含两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罗某、肖某、邱某在网络平台上公然侮辱、丑化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构成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应予刑事处罚。
“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不断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推动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公布这些典型案例,目的是推动全社会永远铭记男女英雄的英雄事迹,一代又一代弘扬男女英雄的英雄精神,坚定信心,奋勇前进,为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