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辅堂,曾任江苏省泰兴市市长、南京市市长等职务,因涉嫌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201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并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何辅堂在担任泰兴市市长期间,收受多名企业家的巨额贿赂,其中的一笔贿赂达到了1600万元。这些企业家在获得项目、提拔等方面,都得到了何辅堂的帮助和支持。这些行为被检方认定为罪,成为何辅堂被判刑的主要原因之一。
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何辅堂在担任南京市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违规占用土地、房屋等手段,非法获取大量财产。这些财产包括了多处豪宅、商铺、等,总价值高达数亿元。由于何辅堂的这些财产来源不明,被检方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也成为他被判刑的重要原因之一。
3. 、的情节严重
何辅堂的、行为严重,其数额之大、涉案面之广、时间之长,都超出了正常范围。他的行为涉及多个领域,包括房地产、矿产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等,影响面极广。而他获取的巨额财产,也是通过多种手段、多个渠道非法获取的。这些情节的严重性,也成为检方认定何辅堂罪名的重要依据。
4. 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
何辅堂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其、行为不仅了,也违背了公职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其失信行为更是对公职人员形象和信誉的极大。何辅堂的行为,也提醒我们公职人员应该时刻保持清正廉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做到为民服务,不为个人私利而妥协。
总之,何辅堂被判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了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他的行为不仅了,也违背了公职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我们应该以此为鉴,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做到为民服务,不为个人私利而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