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列强联军入侵中国,史称“八国联军”。清朝政府在军事上失利,于是在1900年9月3日签订了《辛丑条约》。该条约是列强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一份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清朝政府需向列强赔款4.5亿两白银,开放8个通商口岸,允许列强在华居住、经商、传教,以及对华传教的权利。同时,条约还规定了对清朝官员的惩罚措施,包括解职、免职、撤职等。
辛丑条约于1901年1月31日在北京签订。在签订之前,列强联军还占领了北京,并在清朝政府的压力下,迫使清朝政府签署了该条约。条约签订后,列强开始在中国开展各种活动,如传教、经商等。对于中国来说,辛丑条约是一个严重的打击,也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件不幸事件。
辛丑条约是列强在“八国联军”侵华后对清朝进行的一系列强迫性让步和要求的总结和体现。该条约规定了清朝需向列强赔款4.5亿两白银,开放8个通商口岸,允许列强在华居住、经商、传教,以及对华传教的权利。此外,条约还规定了对清朝官员的惩罚措施。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也是中国在国际上地位下降的一个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