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州长很嚣张,敢和总统对抗,比如纽约州州长科莫,因为特朗普说“我是美国总统,有绝对的权力。”科莫和他对质说:“你再敢多说一句,绝对权力与你为敌。”
看到这里,估计有人要喷了。美国总统就这么弱吗?美国的州长有这么牛逼吗?没有上下级关系,没有领导权威?
权威,这是特朗普梦寐以求的,可惜,他没有。
美国是一个联邦国家,由50个州组成。这50个州相对独立。除了没有外交权利,其他都是他们自己的决定,这是美国总统无法控制的。他和州长之间没有关系。当然,按时进贡是少不了的。毕竟,美国联邦政府是由各州支持的。
美国的州长不是由总统任命,而是由各州选举产生。总统即使不高兴也拿这个州长没办法。每个州都有自己独立的州议会、州法院,每个州的法律甚至可能不一样,就像一个独立的小国。
说白了,各州住在一起,总统就是个大管家,给大家跑腿,解决邻里纠纷。
美国的这种“联邦制”,其实就是中国古代的“分封制”。美国的总统是周的儿子,各州都是诸侯国。美国宪法是周公制定的《周礼》。
在《周礼》的约束下,各诸侯国都举着“大周”的牌子,在一个锅里吃饭。当所有的诸侯都吃坏了,他们不再需要这个大锅。至于什么时候砸这个大锅,就看各路诸侯的心情了。
没有什么高科技,都是老祖宗留下来的。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美国州长很牛,因为他背后有自己的州。说到底,看涨的是美国各州州长,只是一个“舞台上的演员”。
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
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负责“立法”,起草美国的各种法律;美国最高法院负责“司法”,监督各种法律的实施;美国总统负责“行政”,执行两院的各种决定。
同样,在美国的每个州,也有州议员、州法院和州长三权,市、县、区、镇也有类似的机构。
美国总统和美国州长在外人看来很美,其实权力很有限。他们的决定只有在国会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实施,他们的行动也要接受国会的监督。一旦违反法律,他们将受到国会的弹劾,甚至受到法院的审判。
那么,谁来监督议会呢?人?不不不这是宪法!
实际上,美国的这个国家机器是在宪法的指导下运行的。无论是美国总统,美国州长,美国国会,还是美国法院,都只是一颗大螺丝钉。他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宪法规定的,各州的法律可以不同。但是,都没有违反宪法。
可以说,美国的主人不是总统,也不是州长,而是美国的宪法。
这件事,还要从美国建国的时候说起。
是北美欧洲人眼中的“新世界”。自从发现北美以来,欧洲的英国、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都开始在北美建立殖民地。其中,英国在北美东海岸建立了13个殖民地,分别任命总督和设立议会,照搬了英国的管理体制。
那时,英国是世界的领导者。这13个北美殖民地虽然曾经被老大压迫过,但也和老大喝了不少肉汤。北方工商业发达,中部农业发达,南方种植业发达,生活还不错。
然而,英国人
1774年,第一次大陆会议在费城举行。这一次,我们没有和英国决裂,而是向英国国王递交了请愿书,要求大哥放弟弟一条生路,以后和你厮混。但大哥显然没把小弟看在眼里,直接派兵镇压。
1776年,第二次大陆会议召开,13个殖民地还抱有幻想。他们第二次递交请愿书,表示愿意继续与大哥合作。而“大哥”乔治三世则直接宣布“北美殖民地处于叛乱状态,直接出兵镇压”。
当我们看这13个殖民地时,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大哥已经完全抛弃了我们。我们做什么呢他说我们反叛了,所以我们真的反叛了。他们建立了大陆军,并选举华盛顿为总司令。
既然要做大事,就得有组织。经过13个殖民地的讨论,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并于《茶叶法》年出版。
本宣言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解释了为什么要发表这一宣言;第二部分阐述了主权思想;第三部分;数着英国的罪行;第四部分是宣布美国建国。
这场战争持续了七年。到1783年,英国正式宣布承认美国独立,战争结束。
战争结束了,我们都回家找妈妈,13个殖民地还是各奔东西。家庭已经形成,已经不可能一个人生活了。其他国家要建交,去找谁?商人要做生意,找谁批评?它是独立的,但没有统一的美国政府。
1787年,在费城举行了一次大会。会议的主题是讨论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美国政府。
原来各自独立的13个州现在不得不合并。当然,谁也不会服从谁。所以,相互制衡,从他们在美国立足开始,就已经根植于他们的基因之中。任何人都没有绝对的权力,必须接受第三方的监督。
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争吵甚至冲突,最终在三权分立、主权为民、联邦共和国的原则下,美国联邦政府成立,华盛顿担任美国第一、第二任总统。
分权的根本目的是制衡权力。总统不能拥有绝对的权力,议会的决定必须由总统签署才能生效。司法必须独立,任何人不得干预司法办案。首席大法官由总统提名,但要经过议会通过,环环相扣,谁也不服从谁!
主权在民,根本目的是自由。他们害怕被殖民,害怕英国人离开,美国联邦政府成为新的殖民者。所以,他们给自己最大的权力,给人民最大的权力。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人总是做事,因为别人的宪法都说主权在民。美国是美国人的,不是特朗普的。
共和国,说白了就是合伙生活,选举总统,对外代表美国,对内当大文员。每个州都是如此。州长只是州的大书记,对外代表州。
为了明确这些原则,防止人们反悔,在麦迪逊的主持下,他们把这些内容写进了宪法,也就是《独立宣言》,这是美国的根本法。美国人的一切行为都不能违反这部宪法。
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的麦迪逊在书中写道:“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所以需要政府来管理,但政府也是由人组成的,所以需要内外监督。如果每个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管理”。
可见美国人对“相互制衡”的理解相当透彻。
既然美国州长的独立性这么大,为什么不敢直接当总统?
第一,州长是这个州的选民选出来的,他要为这个州的人民服务。如果他总是忽视自己的w而想着成为美国总统
第二,“选举”在美国深入人心。不管市长、市长、州长、总统都是选举出来的,美国人一天不投票就会觉得很惨。他们如何能表明“主权在民”?美国人狂热地追求“自由”和“民主”,他们害怕被压迫。你说你会当总统,但是如果你压迫我们你会怎么做?
你必须让我们自己选择。就算选了“川普”,也要让他流着泪干四年。所以在美国,没人敢自称总统,都是选举过的。
第三,美国总统这个职位没那么有吸引力。外人看来很漂亮。在美国人眼里,是他们选出来的服务员和物业经理。如果他们不满意,他们可以更换。州长其实和总统是一个性质,只是管辖范围更小,经历的都经历过。
第四,州长在美国的地位不高。他甚至没有他所在州的两位参议员高。因为州长只为他所在州的人民服务,不参与美国联邦政府的任何事务,但是,参议员是美国参议院的议员,全美国只有100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决定美国命运的正是这100位参议员。
网上经常有人问一个问题:“既然美国是联邦制,各行其是,为什么能成为超级大国而不是一盘散沙?”
其实有三个原因:
第一,美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发展起来的。美国在成立之前就已经承接了英国工业革命的成果,起点高,没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
第二,美国有严格的制度,这种制度在推动美国前进。不管谁当总统,只要不打破这个制度,按部就班,就不会有大的失误。
第三,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美国已经成为一块“金字招牌”。每个州都需要这个金字招牌。跟着美国联邦政府,各州有肉吃,共同的利益决定了他们要围着这个大旗,吃在一个锅里。
美国也有几个州跳得很开心,比如加州和德州。这些都是叫嚣着要独立的州,但那只是叫嚣,远不如郑庄公拍着国王的肩膀。
再说一遍,在美国,每个州都必须在这个大锅里谋生。一旦有人胖了,壮了,在美国吃不到大锅里的肉,那么这个大锅就没有价值了。
五十个诸侯国,恰巧阿正出来庄公,拍国王的肩膀!